海淘购物关税扫盲贴

海淘购物关税扫盲贴


  话说近来渐渐觉得,海关是一个比较妖魔化了的部门,在我等蚁民看来,海关是一个高高在上,心狠手辣的形象,且喜怒无常,恣意弄权,爱怎么扣货就怎么扣货,爱怎么罚没就怎么罚没,爱怎么征税就怎么征税,基本上,你可以用一个阴深深的贪婪无度的更年期老女人的形象来概括大多数人对海关的印象。。   其实我只是想说,海关也是很讲道理的。。

     
  如今大家都很爱从国外买好东西,但也时常听说海关扣货、补高额关税等等,事实上,这些行为都不是海关关员一时心血来潮,均为有法可依的。只要你能讲道理,海关是相当愿意和你讲道理的。。   首先澄清一个概念,海关对于个人物品,管理是相当宽松的,而对于贸易行为的货物,管理则严格的多,但无论是个人物品还是货物,该不该征税?征多少税?这些都是有相关法规可以查询的,并非某些贪婪的关员在弄权。   和我们大家败家密切相关的,就是海外购物寄回来或人肉背回来的个人物品啦~一般来说,人肉背回来的物品是海关的旅检部门在查验,寄回来的物品则是通过各个口岸(大多数情况是邮路口岸)。旅检部门对人肉背回来的物品尺度把握的往往更宽松一些,只要你别太狠,一个人捎几大箱子,旅检部门还是挺好说话的。。只是别把人家逼急了啊,逼急了当心旅检部门当场召唤缉私局。。  

    
  一般来说,当包裹啊行李啊之类通过海关的时候,关员会首先判断:这是个人物品吗?或者说这只是打着个人物品幌子扛回来销售的货物?这里就有一个概念了,个人物品是指海关规定自用,且在合理自用数量范围内的物品。基本上,是否为个人物品,还是靠日常逻辑判断。。大家可以换位思考一下下,如果你是海关关员,看到某一个箱子打开后一堆日杂用品时会如何思考:一瓶500粒胶囊的保健品?OK个人物品。三瓶?恩恩个人物品。10瓶?呃。。有点勉强,拿来送人吧?20瓶?30瓶?50瓶?stop!不要挑战正常逻辑极限!   如果不幸你的包裹中有送这个送那个的一大堆同类物品,处于个人物品和贸易类货物的边缘,被海关怀疑为贸易类货物的时候,你是可以举证的,你可以告诉海关,你要送爸爸妈妈哥哥姐姐伯伯婶婶七大姑八大姨隔壁家的小狗楼上的小猫,海关愿意听你举证,只是你别挑战正常逻辑极限就行。。   当发生另一种不幸,海关要求对你的包裹或行李征税了,首先想想为什么会征税?党妈妈规定,港澳台进境的个人物品免征额为800元,其他国家地区进境的个人物品免征额为1000元,超过这个价值的个人物品就要开始征收关税了(在此我们可以振臂高呼一声打倒这条9年前的规定,那时候物价多低啊,如今要超过这个金额实在太容易了,此规定真的一点都不与时俱进啊。。)   其次,想想为什么海关征收的关税金额是否正确。在此隆重推荐一份官方文件:《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网上到处都可以下载到。对于大多数日杂用品,这份完税价格表中给出了大致估价和对应税率,而关税计算公式就是:关税=物品价值*税率。   所以大家就可以看出来了,税率是官方规定了的,而物品价值就是决定关税高低的关键。海关会对照这个完税价格表对你的包裹里的货物进行估价,譬如一台笔记本电脑,默认价值为5000元,税率为20%,那么关税就等于1000元。这个时候你可以跳出来说:我有发票~我可以证明我的电脑只值3000块~OK,你只需缴纳600元就可以啦。可是如果你的笔记本其实买成一万块,那你还是别吭声比较好,赶快把发票藏起来吧。。。  

     
  最后再说明一下的,就是如果在短时间内,你频繁的寄同一类物品,今天10瓶保健品,明天10瓶保健品,后天10瓶保健品,呃。。你还是别挑战正常逻辑极限比较好。。要知道,海关的追诉期是3年哦,3年之内都可以把你揪出来补交关税,或者让你老实交代:认了吧,你丫这堆东西压根就不是个人物品,是贸易类货物~   综上所述,当海关召唤你的时候,别着急,别争执,别谩骂,你可以心平气和的翻书给海关看,翻小票给海关看:我的东西的确是自用的,我的东西的确满便宜的,我应该缴纳的关税应该是这样的,什么?你要罚没?娘的,拿出理由来,拿出相关文件证明你的罚没行为符合正确行政流程来!   所以说,海关其实是挺讲道理的。。。